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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最高25万补助,民政部为养老、社工提供专属保险!
来源:乐无忧智慧养老    发布日期:2020-03-11    人气:379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近日,民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携手同心助战疫关爱保障行动”的通知。通知称,此次关爱保障行动采用“专属保险+关爱补助”的方式。专属保险对象是投保前未患新冠肺炎或疑似病症,年龄介于18-70周岁,参加到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

  以下是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切实加强对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的安全保障,民政部决定与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联合开展“携手同心助战疫关爱保障行动”。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关爱保障行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好关爱保障行动是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化解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后顾之忧的重要途径,是致敬这些不顾安危、不畏艰难、平凡而伟大的抗疫“逆行者”的重要体现。各地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关爱保障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实施好有关工作。

  二、准确把握关爱保障行动的基本要求

  此次关爱保障行动采用“专属保险+关爱补助”的方式。专属保险对象是投保前未患新冠肺炎或疑似病症,年龄介于18-70周岁,参加到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志愿者还应当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名注册。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通过采购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商业保险,由保险公司负责甄别鉴定理赔资料和发放赔付款项。专属保险的保险对象、保险范围、申请流程等详细要求见附件1。关爱补助对象是2020年3月15日之前已确诊的感染重型、危重型新冠肺炎或者身故的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当地地市级或者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级民政部门统一向中国慈善联合会递交申请。中国慈善联合会审核同意后将补助款项直接拨付到申请人指定账户。关爱补助的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详细要求见附件2。

  三、认真做好关爱保障行动的组织实施

  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关爱保障行动的实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务实有效的举措,确保行动快速落地、有效执行。任务重的地区要成立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行动顺利实施。要通过多种方式,将此次行动的重要意义和保障内容及时传达到有关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湖北省养老机构,让大家都感受到来自党和政府、社会各界的关怀和温暖。要引导符合条件人员尽量在3月10日前领取专属保险,避免出现专属保险与关爱补助之间的空档期。要引导关爱保障对象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全面、客观、准确表达诉求,坚持诚实守信,不伪造、虚构事实。

  四、不断强化疫情防控的自身保护

  各地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以及民政部印发的系列文件要求,指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养老机构等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安全防护培训,引导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养老机构工作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注意做好自身保护。不具备安全防护条件的,不得组织有关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五、积极开展感人事迹的社会宣传

  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实施关爱保障行动,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微信微博和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和平台,生动讲述他们的感人故事,广泛传播他们主动担当、无私奉献的可贵品质,激励和引导更多的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养老机构工作者等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贡献力量。

  附件:1.专属保险方案

  2.关爱补助方案

  民政部办公厅

  2020年3月8日

  民政部联系人:万敏 联系电话:010-58123122中国慈善联合会联系人:靳柳慧联系电话:010-83520910-8666,18813149732传真电话:010-83520445电子邮箱:jinliuhui@charityalliance.org.cn

  附件1

  疫情防控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

  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关爱保障行动

  专属保险

  为做好疫情防控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的安全保障,民政部和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共同启动“携手同心助战疫——全国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关爱保障行动”,为正在投身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提供关爱保障。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设立的致敬战疫人物专项基金为关爱保障行动提供资金支持。

  一、保险对象

  在领取保险前未被医院确诊罹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未被确认为疑似病症的,年龄在18-70周岁(含)的:

  1) 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名注册并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的志愿者;

  2) 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社区工作者;

  3) 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证书的社会工作者;

  4) 湖北省养老机构中具有行政事业编制或劳动合同关系,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

  二、保险范围

  领取专属保险成功的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因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或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不幸罹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达到国家卫健委和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最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诊疗方案》中“临床分型”为重型或危重型的,或因该疾病导致身故的。

  三、保险计划及认定方式

  一、保险计划

  保障责任保险金额保险责任简述

  重症保险金5万元领取专属保险成功的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在等待期(5天)后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达到国家卫健委和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最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诊疗方案》中“临床分型”为重症或危重型的,可申请重症保险金5万。

  国家卫健委和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中关于重型和危重型的“临床分型”描述如下:

  “重型”须符合下列任何一条:

  1.呼吸窘迫,RR≥30次/分;

  2.静息状态下,指氧饱和度≤93%;

  3.动脉血氧分压(PaO2)/吸氧浓度(FiO2)≤300mmHg(1mmHg=0.133kPa)。

  高海拔(海拔超过 1000 米)地区因根据以下公式对 PaO2/FiO2 进行校正:PaO2/FiO2 x [大气压(mmHg)/760]

  胸部影像学显示 24-48 小时内病灶明显进展 >50% 者按重型管理。

  “危重型”须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1.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

  2.出现休克;

  3.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

  身故保险金25万元领取专属保险成功的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在等待期(5天)后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因该疾病导致身故的,家属可申请身故保险金25万。

  *若身故前已领取重症保险金的,则领取的身故保险金时须应扣减已给付的重症保险金。

  二、认定方式

  1. 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或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认定方式,采取事后证明方式;

  2. 索赔时由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的单位或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所在单位出具参加疫情防控的证明材料;

  3. 在保险公司提供的《索赔申请书》中说明参加疫情防控的时间、地点、服务内容等,并加盖公章。

  四、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自领取成功后次日零时生效至2021年3月5日。

  五、领取时间及申请流程

  一、领取时间

  截至国家卫健委或其他国家职能部门发布相关公告或信息说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结束之日的24时。

  二、申请流程


  第一步:扫描如下专属二维码进入专属领取页面;


  第二步:同意绑定微信或输入本人姓名、电话、身份证号;


  第三步:确认身份并免费领取;


  第四步:领取后可根据意愿分享给保障对象范围内的其他战疫先锋。

  六、保险事故通知

  一、报案方式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后10日内致电太平洋保险全国统一客服电话 95500-3 申请理赔。

  二、报案内容

  1) 被保险人姓名、身份证号;

  2) 就诊医院、被保险人现状;

  3)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4) 保障产品名称(战疫保·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等专属保险)

  七、保险金申领

  在检查治疗及事故处理过程中,请及时收集并妥善保存好如下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理赔申请所需证明文件和资料:

  1) 保险金赔偿申请书;

  2) 保险金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3)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分类中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或卫生健康委指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治定点医院出具的、与最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诊疗方案》匹配的疾病诊断证明书以及与该疾病诊断证明书相关的科学检测检验报告;

  4) 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的单位出具的志愿者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的证明材料;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所在组织机构出具的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证明材料;

  5) 保障对象身故的,还应提供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它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6) 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附件2

  疫情防控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

  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关爱保障行动

  关爱补助

  为做好疫情防控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的安全保障,民政部和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共同启动“携手同心助战疫——全国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关爱保障行动”,为投身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全国广大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提供关爱保障。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设立的致敬战疫人物专项基金为关爱保障行动提供资金支持。

  一、补助对象

  2020年3月15日之前已被医院确诊罹患重症或危重症新冠肺炎及在疫情防控中牺牲的:

  1.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的志愿者;

  2.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全国社区工作者;

  3.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证书的社会工作者;

  4.湖北省养老机构中具有行政事业编制或劳动合同关系,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

  二、补助金额

  因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或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不幸罹患新冠肺炎,并达到国家卫健委和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最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诊疗方案》中“临床分型”为重型或危重型的疫情防控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予以关爱补助金5万元。

  因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或参加疫情防控工作而身故的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予以关爱补助金 25万元。

  *重型危重型描述:国家卫健委和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中关于重型和危重型的“临床分型”描述如下:

  “重型”须符合下列任何一条:

  1.呼吸窘迫,RR≥30次/分;

  2.静息状态下,指氧饱和度≤93%;

  3.动脉血氧分压(PaO2)/吸氧浓度(FiO2)≤300mmHg(1mmHg=0.133kPa)。

  高海拔(海拔超过 1000 米)地区因根据以下公式对 PaO2/FiO2 进行校正:PaO2/FiO2 x [大气压(mmHg)/760]

  胸部影像学显示 24-48 小时内病灶明显进展 >50% 者按重型管理。

  “危重型”须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1.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

  2.出现休克;

  3.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

  三、申请材料

  1、关爱补助金申请表及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分类中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或卫生健康委指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治定点医院出具的、与最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 炎的诊疗方案》匹配的疾病诊断证明书以及与该疾病诊断证明书相关的科学检测检验报告;

  4、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的单位或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参加疫情防控的证明材料(含时间、地点、服务内容等);


  5、关爱补助对象身故的,还应提供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它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四、申请时间

  截止国家卫健委或其他国家职能部门发布相关公告或信息说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结束后一个月内。

  五、办理流程

  关爱补助申请表

  (重症、危重症新冠肺炎)

  民政部门盖章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备用联系方式

  志愿者是□ 否□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的单位

  专业社工是□ 否□所在单位

  社区工作者是□ 否□所服务社区

  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是□ 否□所服务机构

  感染原因本职工作□ 志愿服务 □ 其它□

  开户银行

  卡(账)号

  填表日期

  申请人签字

  请附申请材料:

  1.申请书(简要说明申请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和感染新冠肺炎的情况并明确申请意愿);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国家卫健委医院***分类中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或卫健委指定的新冠肺炎定点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及相关检测检验报告;

  4.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的单位或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和养老机构工作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证明材料(含时间、地点、服务内容等)。

  注:1.本表由申请人本人填写,申请人应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本申请表的递交并不代表已经获得关爱保障资格。

  3.对申报材料中出现的虚假、伪造或隐瞒等行为,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和中国慈善联合会将追索其所获得的全部资助,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关爱补助申请表

  (身故)

  民政部门盖章

  受助人姓名

  生前工作单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志愿者□ 专业社工□ 社区工作者□

  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人员□

  感染原因本职工作□ 志愿服务 □ 其它□

  填表人姓名

  与受助人关系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备用联系方式

  法定继承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

  账户名

  卡(账)号

  法定继承人或授权人签字

  日期:

  请附申请材料:

  1.申请书(简要说明申请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和感染新冠肺炎的情况并明确申请意愿);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国家卫健委医院***分类中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或卫健委指定的新冠肺炎定点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及相关检测检验报告;

  4.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它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5.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的单位或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和养老机构工作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证明材料(含时间、地点、服务内容等);

  6.授权人签字的,还须提交法定继承人签署的授权书。

  注:1.填表人应为受助人直系亲属,并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法定继承人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全部第一顺序继承人。3.本申请表的递交并不代表已经获得关爱保障资格。4.对申报材料中出现的虚假、伪造或隐瞒等行为,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和中国慈善联合会将追索其所获得的全部资助,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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